第六條【電源接線】UPS與主電源的連接應,連接裝置應滿足以下連接方式之一:
(一)具有與主電源連接的接線端子;
(二)具有與電源連接或用插頭與電源連接的不可拆卸的電源軟線;
(三)具有與可拆卸電源軟線連接的器具插頭。
如果UPS與主電源的連接多于一種(如不同電壓/頻率的電源,或作為備用電源),則連.
【對地絕緣】UPS的輸入端、輸出端對地絕緣電阻值不應小于2MΩ;UPS連線及出線的線間、線對地間的絕緣電阻值不應小于0.5MΩ。UPS輸出的系統(tǒng)接地連線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。
【接線防火】引入或引出UPS主回路的絕緣導線和電纜、控制絕緣導線和電纜應分別穿金屬套管保護,或采用礦物絕緣類不燃電纜;當在電纜支架、梯架、托盤或線槽內(nèi)平行敷設時,其分隔間距應符合設計要求;絕緣導線、電纜的屏蔽護套接地應連接可靠、緊固件齊全,與接地干線應就近連接。
放電深度對電池使用壽命的影響也非常大:電池放電深度越深,其循環(huán)使用次數(shù)就越少,因此在使用時應避免深度放電。雖然UPS都有電池低電位保護功能,一般單節(jié)電池放電至10.5V左右時,UPS就會自動關機。但是,如果UPS處于輕載放電或空載放電的情況下,也會造成電池的深度放電。所謂放電深度是指用戶在使用電池的過程中,讓電池放出的容量占它的標準容量的百分比。